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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名当事人家属专程从老家赶到杭州,将一面特殊的锦旗送到了为刚加入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律所不久的律师助理马尊正手中。与寻常感谢不同的是,这面锦旗不仅是对马尊正专业能力的肯定,更多了一份鼓励——马尊正此前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法律合规工作,如今刚转型入职律所,担任王婷律师的助理,而这起案件的咨询恰恰发生在她入职之前。
据了解,杨大爷和老伴在老家农村经营一家小卖部已有三十年,本分经营,口碑良好。却在某一天,夫妻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一家著名的跨国日化企业指控小卖部销售的日化产品为假冒伪劣商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
“我们这么多年正经做生意,进货也都是从正规平台,真的不知道那是假货。”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年迈的夫妻俩既委屈又不知所措。经人介绍,夫妻俩联系到马尊正。虽然当时尚未入职律所,但作为法律行业从业者的马尊正对案件材料进行研判后,认为该案件可以使用“合法来源抗辩”制度进行抗辩。
马尊正向当事人一家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帮助梳理了诉讼策略,并重点讲解了合法来源抗辩的法律要件和证据要求,并列明了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指导当事人女儿如何向法庭清晰陈述实情。
庭审中,女儿依据马尊正帮助梳理的应诉思路,提交了相应证据材料,并向法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品虽构成侵权,但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交易习惯等因素,不足以认定其具有知假售假的主观故意,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更是在判决书中直接指出“本院对于被告积极举证的行为予以鼓励和肯定”。
案件判决生效后,两个女儿一直记着马尊正的帮助。得知她已正式入职律师事务所,她们专程从老家赶到杭州,送上了这面锦旗。“之前她帮我们的时候还没正式当律师呢,就这么用心。现在知道她真的要去做律师了,我们特意来鼓励她好好干,这样的律师值得大家信任”,当事人的女儿说。
铭广律师事务所也借机提醒大家:
“合法来源抗辩”制度本身源自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制度,旨在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实现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需要指出的是,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仅免除赔偿责任,并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行为的侵权性质。作为销售末端的小微经营者,也请务必选择正规批发市场或供应商,从合法渠道进货,注意保存进货凭证,如进货单、付款记录、供货方信息等,做好基本的库存管理,记录商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一旦遇到商标侵权诉讼,不要惊慌失措,可积极运用“合法来源抗辩”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先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指导。当然,合规经营才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