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评析

日期: 2019-03-03


作者: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齐杰涛


2019年1月份,为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放宽小微企业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即(简称“财税[2019]第13号文”或“通知”),国税总局同时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9第2号)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及资源税、城建维护税等10种税费方面实施了大幅度的“普惠性”的减免措施,现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一)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9]第13号文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此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原执行的月销售额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标准不再适用,任何企业只要符合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均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对月销售1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二是对于既销售不动产又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合计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应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另外,对于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大幅所得税减免

根据财税[2019]第13号文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规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减税标准、减税比例,进而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额。根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为5%;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实际税率仅为10%。为了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相关政策明确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例如,一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元,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们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元?根据政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需要分段计算,具体是: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缴纳5万元(100万元×5%),100万元至260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16万元[(260—100)×10%],加在一起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1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当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段计算为21万元。

(三)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及判断方法

根据财税[2019]第13号文和国税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公告同时明确了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方法,即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法更简单、确定性更强。
  具体判断方法为: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示例如下:

例如:A企业2017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19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季度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第1季度

120

200

2000

4000

150

第2季度

400

500

4000

6600

200

第3季度

350

200

6600

7000

280

第4季度

220

210

7000

2500

350

解析:根据“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第1季度至第4季度从业人数(人数)截止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分别是:160、305、295、275;第1季度至第4季度资产总额(万元)截止本期未的季度平均值分别为:3000、4150、5033.33、4962.5;第1季度至第4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万元)分别为:150、200、280、350。因此,对于以上企业2019年度各季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如下:第一季度符合;第二季度不符合(从业人数超标);第三季度不符合(资产总额超标);第四季度不符合(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四)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税费的减征政策

通知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各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宏观调控需要出发,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该通知同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通知对以上8项税费的减征比例和幅度大大超过了原规定的标准。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先后对上述对上述“6税2费”制定了细则,截止2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包括浙江省在内全部定按照50%定格减征“六税两费”。

小微企业占据我们企业市场主体的95%以上,国家次轮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措施对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能力,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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